首页 / etc问一问 / 高速出口任通行etc显示无电子标签后,倒车会扣分吗?

高速出口任通行etc显示无电子标签后,倒车会扣分吗?

武汉机动车电子标签使用说明书 1、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收费管理中心)负责武汉市计次收费车载电子标签(以下简称电子标签)的发行、使用和管理。 二、电子标签的所有权属于收费管理中心,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损坏或屏蔽干扰电子标签,不得使用、伪造、转借或使用伪造的电子标签。 3、安装电子标签的机动车通过收费桥隧电子收费区时,电子标签会根据各种情况自动发出相应的提示声,指示灯也会闪烁。除正常交易外,用户还应根据不同提示进行相应处理。 (一)绿色指示灯持续亮0.3秒,蜂鸣器短“嘟”一声,说明交易正常。 (2)绿色指示灯和红色指示灯交替闪烁2秒钟。蜂鸣器发出一长一短的“嘟嘟”声,表明电子标签功率不足。电池应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到服务点。 (3)红色指示灯长亮2秒,蜂呜器短“嘟”三声,说明账户欠费,需在15天内充值存款账户。 (4)绿色指示灯和红色指示灯同时常亮2秒,蜂鸣器发出两短一长的“嘟嘟”声,表示交易异常,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到服务点检测维护电子标签。 4、如果电子标签损坏、丢失或不能正常使用以下情况之一,机动车车主应及时通知收费管理中心,并在3个工作日内到收费管理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更换和安装: (一)电子标签脱落松动; (二)电子标签提示音提示电量不足; (三)其他异常情况下不能正常使用电子标签。5、如果电子标签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评估机构的评估是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收费管理中心应免费维护和更换;评估是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动车车主应承担电子标签维护和更换的成本。电子标签丢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电子标签补充的费用。 6、机动车转让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身份证到服务点办理电子标签注销手续。需要退款的,用户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收费管理中心服务点办理退款手续。 办理注销业务时,必须退还电子标签,不能退还的,将收取电子标签费。 七、机动车信息发生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携带变更后的机动车登记证=b》到服务点办理变更手续。 8、机动车所有人应主动接受并配合收费管理中心检查员检查电子标签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高速观察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etchcb.com/etc-qa/8236.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400-9987-3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8:00
返回顶部
2025-04-25 05:51:53
欢迎申请etc代理加盟!
您的工单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将会尽快跟您联系!
申请etc招商代理
联系官网etc代理加盟客服
取消

选择聊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