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8年1月1日0:00起停止征收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以下简称ETC通行费)。未缴纳ETC通行费的车主,由市路桥中心依法缴纳,相关单位和个人的ETC账户余额将一次性全额退还。现将欠款清缴及余额退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2018年欠款 年1月1 根据《武汉市贷款建设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210号令公布,第255号令修订)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武政规[2018]14号),市路桥中心将严格依法清缴。(一)督促尚未缴纳ETC通行费的车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补缴。(1)敦促尚未支付ETC通行费的车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补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市路桥中心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车主欠ETC通行费的,将依法纳入信用信息信息系统,实施信用处罚。按照这个通知办公室,超出这个范围是违法的。
武汉路桥任通行etc欠费滞纳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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